迁海令
清朝九大恶政之一:《迁海令》
郑成功死了,理应由长子郑经继位。由于儿子年幼,诸将公推郑成功的弟弟郑世袭(也叫郑袭)为护理,主持台湾事务。结果这小子心存野心,准备密谋自立。郑经闻讯后,立刻首先称王,并且调兵遣将,率先发难。
郑世袭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被杀的落花流水,郑经平定内乱后,仍然善待自己的叔叔郑世袭,但其他参与的将领,一个不剩,全部杀死。
内忧解决了,该外患了。
武力既然收不回台湾,清朝改变了对台湾郑氏的对策。既然军事没法打垮你,那就经济封锁死你。
顺治十八年(1661年)八月,朝廷正式下达《迁海令》,它是顺治十三年(1656)年颁布的《禁海令》的加强版。
《禁海令》规定,严禁非政府官员的船只下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与台湾交易,更不许与台湾勾结,违者格杀勿论。
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严格执行,后来越管越松,商人为了谋取暴利,与官府勾结,继续与郑氏开展贸易,到了最后,《禁海令》形同虚设。
为了改变这一现象,顺治下达了更加严格的《迁海令》。
《迁海令》下令: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六省沿海及各岛屿的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居民官兵全部迁徙至界线之内,违者处斩。
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
事实证明,《迁海令》是中国历史上最狠的拆迁政策,顺治是中国历史上最强的拆迁部主任。
现在要是拆个居民的房子,贴告示费口舌,还得讨价还价,没个一年半载完不了,要是在碰个“钉子户”,拖个三年五载的很正常。
可要是在“伟大”的清朝,顺治可没这些时间耗,也没有心情耗,他不管沿海居民的死活,直接下达迁界时间:三天。
三天,就短短的三天。顺治一没有准备拆迁费,二没有准备安顿房屋,三没有准备耕作土地,全凭一张嘴,一道圣旨,就将沿海数十万居民搞定。其效率之高,拆迁强度之狠,真不愧为“一代圣君”。
朝廷的《迁海令》要求的三天,指的是朝廷的命令从传达之日起,以三天为限,必须全部拆迁完毕。那时候没有互联网,就靠一张一张贴告示,居住近的人还以为这是开玩笑,居住远的人压根就不知道这件事。消息就在慢慢的传递中的时候,天下出事了。
对于满洲官兵而言,《迁海令》的颁布,无疑就是大把捞钱的机会。颁布刚刚过了两天,官兵们就如狼似虎的冲出去轰人。
一瞬间,沿海大乱。好多百姓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拽出被窝,轰出家门。由于大家根本没有时间收拾行李,,留下的财产全被官兵瓜分干净。
有不走了,什么也没有,不给个说法坚决不搬。说法没看见,却被告知,不搬可以,那你就三选一。
1:把你房子烧了。
2:把你捉进监狱。
3:把你就地正法。
据“清初散人”所编撰《榕城纪闻》记载:朝廷命令一下,沿海城市民生怨到,百姓颠簸流离,号泣之声凌厉,背夫弃子,失父离妻的人间悲剧随处可见,自迁界以来,民田被废弃两万余亩。
沿海的房屋更是被大火烧毁,大火整整烧了两个月,不仅烧毁了房屋,也把出海捕鱼的工具系数焚毁。老弱妇幼,因冻饿而死,曝尸荒野者数不胜数,以至于老幼者填于沟壕,荒野中白骨累累。四处逃荒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气壮惨然。
在《迁海令》施行后,清朝政府将东南沿海五省滨海三十里的边民迁离故土,并沿内迁三十里处开挖两丈余深,两丈余宽的壕沟,在壕沟上筑起四尺余厚,八尺于高的城墙,每五里设一个炮台,这架势,要修筑万里长城。
昔日秦始皇为抵御游牧民族才修筑万里长城,这倒好,清朝为了抵御来自沿海的威胁,如今将海洋修到了海边,太“给力”了。
我中华民族自郑和七下西洋后,从明永乐帝朱棣一直到明崇祯亡国,一直没有开发过海洋。一直到清朝,清朝统治者更绝,颁发了千古恶政《迁海令》,未来还有更绝的闭关锁国。
清王朝,或者是我们的祖先,他们就没有打算开发过海洋,也没有看见海洋孕育的丰富资源,更没有想到,在不久的将来,有人将从海洋来到这个帝国,带着他们的鸦片和大炮。
将沿海地区变成了无人区,彻底断绝了海上贸易往来,重新对郑氏集团进行严重的经济封锁。成果确实不错,《迁海令》对台湾经济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客观的为收复台湾创造了条件。
但这个《迁海令》也是把双刃剑,沿海地区百姓流离失所,财产损失严重,民心尽失,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大幅度减少,民心也渐渐流失。
这是一场经济消耗战,为了拖垮台湾,东南沿海5省下达了《迁海令》,民不聊生,经济大幅下降。这场消耗战拖得越久,清王朝就越不利。为了改变这一根本现状,清朝决定,建立一支强大的水军,以武力收复台湾。
康熙元年(1662年),经苏纳海推荐,四大辅政大臣批准,施琅出任福建水师提督,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水军统帅。
此时的施琅正在训练水军,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大清水军已经初现规模,可以出战。当施琅听说郑成功以死,虽然今生再无手刃仇人的机会,但敏感的施琅立刻发现,现在是出兵的绝好机会。
施琅立刻上书朝廷,郑军自己正在搞内讧,军事实力肯定受挫,而且军心浮动,正是进攻的好机会,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望朝廷批准出兵。
第一次收复台湾之战,即将开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查看更多迁海令又名迁界令,是中国清朝政府为对付明朝遗臣郑成功在台湾的郑氏王朝,以断绝中国大陆沿海居民对其之接济的政策。 自宋明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航海贸易相当发达,极大地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而清朝的迁海令却使得数百年来的航海成就。
迁海令又名迁界令,是中国清朝政府为对付明朝遗臣郑成功在台湾的郑氏王朝,以断绝中国大陆沿海居民对其之接济的政策。
自宋明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航海贸易相当发达,极大地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而清朝的迁海令却使得数百年来的航海成就毁于一旦,沿海地区千里无鸡鸣,航海贸易一落千丈,迟迟都不能恢复。
这一后果直接导致了近代以来清朝的闭关锁国政策,使得中国航海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最终让西方的军舰横行于中国海上。
顺治朝海禁令和迁海令的区别
《禁海令》和《迁海令》都是针对当时台湾郑氏政权的行动.禁止对台湾贸易进而令台湾得不到生活、军事等物资的补充.《迁海令》是《禁海令》的延伸,《禁海令》内容只是从派兵把守沿岸,严查走私;而《迁海令》是将所有的沿岸居民迁入内陆,彻底断绝走私。
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颁布了《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
而迁界之事在《清世祖实录》中有详细记载,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清军厦门战役失利之后不久,浙江监察御史季振宜旧事重提,又上书分析征伐郑军的形势,建议在禁海的基础上实行迁界.他认为,东南之地本是天下最为富庶之地,全国的赋税大半出于东南,但近年来由于郑军成为闽、浙、江南三省之重患,朝廷屡次用兵,以至各地饱受战火蹂躏,民生凋敝.要想从根本上扫平郑成功,朝廷须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造船,不习水战的八旗子弟还须冒风波之险前去征战.因此,季振宜建议:闽、浙、江南等地应首先注重防御,而后才行征剿之策.防御之法应以断绝郑军物资来源为主,福建的漳州、泉州、兴化、福州,浙江的温州、台州、宁波、杭州、嘉兴,江南的崇明、江阴、通州、镇江等处,应由督抚镇、都统、章京等官员驻防,各率精兵,严密防守,可使三省之兵声讯相通,互相支援,如此一来,郑军无处可补给,只能坐以待毙。
顺治对此建议十分重视,传旨“此奏内事情关系重大,着议政王、贝勒、大臣会同详察议奏.”顺治十八年(1661)八月,清廷下达《迁海令》,以保证《禁海令》的施行.《迁海令》亦称《迁界令》,是《禁海令》的扩大和补充,是更为严厉的政令,具体内容是: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河北六省沿海及各岛屿的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居民官兵全部迁移到界线以内,在沿海一带形成一个无人区;沿海滨向内若干里界线由各地官兵划出,并严令军民人等不得私出境外,违者处斩.顺治十八年(1661年),《迁界令》开始实行,清政府勒令东南沿海五省滨海三十里的边民迁离故土,并沿内迁三十里处开挖两丈余深、两丈余宽的壕沟,临沟筑起四尺余厚、八尺余高的城墙,每五里设一个炮台、二个烟墩、三十里屯兵.秦汉时期抵御北方少数民族入侵修筑在草原与田园之间的“长城”,如今修筑到了内陆与海洋之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查看更多迁海令是清顺治 (1644—1683) 年间关于东南沿海各省人民内迁30—50里的诏令。清初,抗清主力在大陆遭削弱后,其余部集中于台湾和沿海各地,以郑成功部为主力。清政府为防止内地人民与沿海抗清军联系,顺治八年 (1651年) 开始海禁,十三年发布上谕,严禁商民船只私自下海贸易,犯禁者不论官民,一律处决,货物入官,犯人家产全部赏给告发人,地方文武官一律革职,从重治罪。
背景
清朝初年,满清统治阶级为了对付台湾郑成功父子领导的东南抗清力量,以及防止沿海人民造反起义,实行了大规模强制迁徙濒海居民的法令,史称迁海。清廷正式发布迁海令是在顺治十八年(1661年)。颁布了将沿海居民内迁五十里的迁海令。
沿革
康熙元年(1662年),辅政大臣鳌拜下令从山东省至广东省沿海的所有居民内迁50里,并将该处的房屋全部焚毁,以及不准沿海居民出海的措施。措施使华东至华南沿海地区的渔业和盐业废置、田园荒芜,沿海居民流离失所,深受迁海之苦。当时不少地方官员,包括广东巡抚王来任、广东总督周有德,均极力请求复界。到了康熙八年(1669年),由于朝廷认为措施已收成效,加上不想继续影响沿海地区的民生,终于允许复界。
迁海令于 顺治十八年(1661)颁布,康熙二十二年(1683)终止。于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颁布了《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当时,郑成功一部在东南沿海一带继续抗击清军。为了最后消灭抗清力量,清廷发布迁海令,北起北直(河北)、中经山东、江南(江苏)、浙江,南至福建、广东省沿海居民均属迁海范围。清廷强令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居民,分别内迁30~50里,商船民船一律不准入海。其中广东地区曾连续内迁3次。清廷派满大臣四人分赴各省监督执行,违者施以严刑。四省中尤以闽省为最严。沿海的船只和界外的房屋什物全部烧毁,城堡全数拆除,越界者不论远近立斩不赦。凡迁界之地,房屋、土地全部焚毁或废弃,重新划界围拦,不准沿海居民出海。迁界之民丢弃祖辈经营的土地房产,离乡背井,仓促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迁海令的实行,使农业、渔业、手工业及海外贸易都遭受很大的摧残。人民生计断绝,流离失所,其间曾不断发生激烈的反迁海斗争。迁海令的施行,不仅给社会经济带来严重恶果,而且,由于沿海空虚,海盗乘机活动,造成沿海社会治安更不得安宁。一直到台湾最后被清军攻陷,康熙二十二年才废除“迁海”令,前后延续23年之久的迁海苛政亦告结束。
影响
自宋明以来,中国沿海地区的航海贸易相当发达,极大地推动了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文化进步。而清朝的迁海令却使得数百年来的航海成就毁于一旦,沿海地区千里无鸡鸣,航海贸易一落千丈,迟迟都不能恢复。
这一后果直接导致了近代以来满清的闭关锁国政策,使得中国航海技术远远落后于西方,最终让西方的军舰横行于中国海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查看更多史书记载
康熙元年二月广东迁徙沿海居民,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
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
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囷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关于沿边设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称之为寨、墩,广东称之为台、墩。大致情况是:‘界畛既截,虑出入者之无禁也,于是就沿边扼塞建寨四,墩十数,置兵守之。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一寨之成,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矣。’‘寨周阔百六十丈,墩周阔十丈不等”。“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旻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一政策实施了二十多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康熙的统治之下,如果说开头几年,和康熙没有关系,那么剩下的时间,以及其间的一些强化措施,康熙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