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近代)资料
李贞——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位女将军
李贞(1907—1990),少将,湖南省浏阳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浏东游击队士兵委员会委员长,中共平江、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红六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人物生平
土地革命时期
1927年9月,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攻克浏阳,李贞立即参加了浏东游击队,早在该年3月份就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湘赣和湘鄂川黔根据地反“围剿”斗争、红军长征。在一次战斗中,游击队被敌人包围在狮子崖,战剩六七个人,李贞舍身跳崖,因被树枝档住幸免遇难,突出敌人包围,但已有身孕的李贞因此流产。
1928年,王首道、张启龙攻打张家坊,由李贞扮装新娘,游击队员化装成迎亲队伍,打下了张家坊。李贞在浏东游击队里是士兵委员会委员长,杨梅生丢了一支枪,按纪律应枪毙。李贞力主让杨梅生戴罪立功,杨梅生免于一死,寻了个机会夺回叁支枪。杨梅生1955年授中将衔。李贞先后担任平江、吉安县委军事部部长。
1932年,李贞担任湘赣边区红军妇女团团政委。1933年,李贞担任湘赣军区医务学校政委,安福县委副书记,并曾到瑞金党校学习。她还担任红6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
抗日战争时期
李贞先在冀中,后回抗大学习,担任八路军妇女学校校长。以后历任120师教导团组织科科长、师直属政治处主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解放战争时期
任晋绥军区政治部秘书长,西北野战军政治部直属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任西北军区政治部秘书长;1951年,李贞入朝参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获朝鲜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任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开国将帅中唯一的女性。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90年3月11日,这位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共和国第一位女将军在北京逝世,终年83岁。
李贞同志的丈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上将、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甘泗淇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