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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1465—1529),御用监太监。字德延,别号守庵。洪武初年,其曾祖父迁居至保定新城(今河北省新城县),遂成了新城人。成化十一年(1475)选入宫,在乾清宫侍候宪宗,当时年仅十岁。后升为内官监右监丞。成化二十三年(1487)宪宗去世,孝宗派他到茂陵司香。
弘治九年(1496),调到东宫侍候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武宗。
弘治十八年(1505),武宗即帝位,改任张永为御马监左监丞。不久,升御用监太监。张永奏求已故太监吴忠交还的七里海等处庄田,户部指责他违禁,应当究治。但武宗却诏令张永管业。
张永与同在东宫侍候武宗的刘瑾、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丘聚、谷大用都受到宠幸,在宫中势力很大,人们把他们统称为“八虎”。武宗先后赐给张永蟒衣、玉带,准许在宫中骑马、乘轿,每年给禄米十二石,并命督显武营兵马。
正德元年(1506)十月,命张永督十二团营兼总神机营。其后又与边将江彬共同掌管四卫勇士。在宫内则掌管乾清宫、御用监诸事,兼提督尚膳、尚衣、司设、内官诸监,整容、礼仪、甜食诸房及豹房、浣衣局、混堂司、南海子事,成了兼职最多的内臣。职务众多,工作繁杂,充分反映了武宗对他的亲信。
张永原来是刘瑾的党羽,后来不满刘瑾的所作所为,有了矛盾。刘瑾亦发觉张永越来越不归附自己,于是在武宗面前挑唆,要把张永赶到南京,而且要连夜起程,不准再入宫。张永知道后,对武宗诉说刘瑾陷害自己,武宗召他们二人对质。争辩中,张永拳击刘瑾。武宗命谷大用摆酒为他们调解,这样,由于皇帝的干预,一场风波算是过去了,但两人的矛盾实际上在加速发展。
正德三年(1508),当时由于弘治以来的关税都是折银收入承运库的,所以钱钞缺乏,不足供给。张永提出发天财库及户部布政司库钱,关给征收,并再次宣布禁止私铸钱,这意见被采纳了。
正德五年(1510)四月,安化王朱在宁夏出告示,以讨刘瑾为名,起兵谋反,杀了巡抚都御史安惟学,受钦命前往度宁夏屯田的大理少卿周东,总兵官姜汉以及都指挥杨忠;调集各路兵马,封其党羽为大将军等职,准备渡河进军北京。武宗下诏起用致仕居江南的右都御史杨一清总制陕西各路军务、兼提督西征师旅,与总兵官神英前往讨伐;命张永监军,统京营兵三万暨各镇军马前往。张永出征时,武宗戎服到东安门送行。按惯例,文武官员领敕行事,都是发给铜印,而总督军务太监并无印,但这次武宗却赐给张永特铸的金印,并配以金瓜、钢剑,以壮行色,还许便宜行事。对于这些,刘瑾十分嫉忌,但也无可奈何。
朱谋反仅十八天,杨一清等西征军尚未到,便被宁夏守臣平定了。张永将京营兵等遣返,自己带五百骑前往安抚。当时宁夏人心惶乱,一些胁从者更是心怀疑惧,四散逃跑,官府无法控制。张永便会同杨一清出榜安民,谕官、兵、农、贾各安职业。逮捕杀死官吏、伪造伪符伪命、借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人,而置被胁从者不问。又以庆王在变故时曾率宗亲向朱行朝谒礼,而奏请朝廷革其护卫,削减其岁禄三分之一。又禁诸王府交通宾客等,这些均得到武宗钦准。
当时刘瑾在朝内外势焰甚盛,屡屡更改法制,摧残不归附自己的朝臣,鱼肉百姓,有“立的皇帝”之称,中外士大夫侧目垂足,噤不敢作声。杨一清知张永与刘瑾积怨甚深,意欲除掉刘瑾,于是借机为之献策,促成他除去刘瑾的决心和行动。
张永报捷的奏疏到,准备在八月十五日献俘,但刘瑾让他缓期。当时京师纷纷传言,说刘瑾将于八月十五日,借百官给其兄都督同知刘景祥送葬的机会作乱,并逮捕张永。张永恐怕真发生变故,便提前献俘。献俘后,武宗置酒慰劳张永,刘瑾等都在一旁侍候。晚上,刘瑾走了,张永抓紧时机,赶快拿出已准备好的奏疏,奏刘瑾忘恩负义,并列举了他十七条大罪。又拿出上面开列着刘瑾罪行的朱讨刘瑾的檄文,说宁夏官员曾将此上报,但被刘瑾扣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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