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舶司
市舶司是中国古代官署名,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渐萎缩。
市舶司是中国在宋、元、及明初在各海港设立的管理海上对外贸易的官府,相当於现在的海关。是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明清两朝反复“海禁”。明洪武三年(1370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1374年)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撤销全部市舶司,设立江、浙、闽、粤四处海关。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乾隆南巡,在苏州亲眼目睹洋商船只络绎不绝,引起警觉,下旨除粤海关外,撤销所有其他海关。是为“一口通商” 。
负责对外(海上)贸易之事。唐时对外开放,外商来货贸易,广州等城市就成了重要通商口岸,国家在此设市舶司,或特派,或由所在节度使兼任。始于唐,盛于宋,至明末逐渐萎缩。清时设海关而废市舶司。其职掌检查进出船舶蕃货、征榷、抽解、贸易诸事。
市舶司作为中国古代的外贸机关,见证了中国宋、元、明三朝的海上贸易之繁荣,如今,昔日的古港雄风已经不在,虽已成为过去,但是在现存的市舶司遗址上,我们还是窥见了中国历经千余年的外贸史,仍可以看到过去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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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宋元时期海上丝绸之路开始成为国家对外交往的主要通道。国家重视对外贸易,助推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突出体现在市舶司体制的完备和官本船贸易体制的确立。
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宋初市舶制度已由唐代中央临时派遣管理海外贸易的市舶使发展为市舶司常设机构。唐代仅在广州一处设立市舶使之职位,通常由宦官充任,而宋代设置市舶司或市舶务机构的,有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温州、秀州(今松江)、江阴、密州(今山东胶县)8处,若包括设置市舶场的澉浦(今浙江海盐)在内,实际上共有9处之多。宋代市舶司的主要职能是征收税款,处置舶货,办理船舶出港和回港手续以及招徕和保护外商等。当时市舶司的相关规定和举措都有力地保护了外商切身利益,为他们的商业活动提供了政治及司法保障,极大地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
元代关于市舶的制度,“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至元三十年(1293年),在原南宋市舶官员参与下,正式制订了市舶法则二十二条,延元年(1314年)又重新颁行。二者内容基本相同,主要包括市舶抽分抽税办法、船舶出海手续、禁运物资种类、市舶司职责范围以及外国商船的管理办法等。这些规定主要适用于自行造船出海贸易的商人和“番船”,旨在使海外贸易处于元朝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
此外,元朝政府还实行过“官本船”的办法,即由政府资助船只货物,选民间商人出海贸易,所得利润由官府和商人按比例分成,一般由官府获其大部分利润 。最初实行这个办法是在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元朝政府想用这种办法杜绝民户下海从而垄断海外贸易的利益,但禁止私商下海之法没有行通,而“官本船”则一直存在。元代后期,市舶司在一度取消后重新恢复时,泉州曾“买旧有之船,以付舶商”,这些船当然也成了“官本船”。拿国家本钱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叫做“斡脱”。元朝政府设置的发放高利贷机构斡脱总管府发放给“海蕃市诸蕃者”贷款的利息为八厘,比一般贷款利息要轻四分之三。由此可见,政府对于海外贸易采取了积极的推动政策。但也有学者认为,元代以斡脱为代表的特权官商对海商的压迫和侵夺,严重地挫伤了海商经营的积极性,阻碍了海外贸易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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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对于市舶司这个名词,相信大多数江阴人已经感到陌生了,虽然可以简单地将其比作现在的海关,但仍有很大的不同。
中国,很早就开始设关征税,周王朝时期就有“关和关市之征”的记载。
唐王朝时期,开放的对外政策极大地发展了海外贸易。面对越来越多的海外商人,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被提上日程。唐高宗显庆六年(661),创设市舶使于广州,负责向前来贸易的船舶征收关税,代表宫廷采购一定数量的舶来品,管理商人向皇帝进贡的物品,对市舶贸易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便是市舶司的前身。
到了宋代由于西夏阻隔了西北的丝绸之路,加上经济中心的南移,从宋朝开始,东南沿海的港口成为新的贸易中心。
早在战国时期的楚考烈王十六年(前247年),楚国春申君黄歇改封于吴地,江阴属其封域。春申君在这里治理了25年,开挖黄田港,成为长江下游早期的贸易要津,南通苏浙、北达淮扬。
隋唐时期,黄田港成为长江下游南北漕运和货运的的中心之一。江南富庶地区的粮食及其他货物从这里过江北运,北方的土特产也经这里输送到江浙各地,日本、高丽(朝鲜)及东南亚各国的商船时常在此停泊。
北宋时期,在崔立、范宗古、于溥等官员主导下,江阴地区疏浚河流、兴修水利,建设蔡泾闸、黄天闸等航运设施,极大地提高了江阴地区的港口集散能力,江阴一跃成为地区商业中心,时称“江下市”。
北宋王安石诗:“黄田港北水如天,万里风樯看贾船。海外珠犀常入市,人间鱼蟹不论钱。”真实反映了当时江阴港口繁华热闹的场景。
南宋政府迁都临安后,贸易关税成为重要财政来源,为了加强对江阴海外贸易的管理,于绍兴十六年(1146)由两浙路市舶司在江阴黄田港东侧光孝寺内设立市舶司,《宋会要》记载:“诏江阴军依温州例置市舶务,以见任官一员兼管,从本路提举市舶司请也。 ”
江阴自此成为南宋11处市舶司之一,同时也是朝廷财赋重地,凡商船出海,须向市舶司提出申请、具保,然后发给“公凭”。外国商船抵港后,专任监官上船检查,按货物种类级别分别征收入口税,名曰“抽解”。凡规定某些货物为禁榷物,由该机构收购,其他货物也收买一部分,总称为“博买”。市舶司将部分宝货送交朝廷,其余的舶来品由当地官府经营,从中获利。
宋代海船模型
但出于各种原因,两浙地区各处市舶司除明州(今宁波)市舶务外,大多存在时间不是很长,江阴军市舶务也在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停废,仅存在50年。
之后朝代更迭,岁月流逝,11处市舶司仅剩泉州的还存有遗址,江阴光孝寺以及市舶司都已消失不见,让人惋惜不已。如今,江阴已建成全球化现代港口,外滩公园建设中,是否能重现江阴古代市舶文化,还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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