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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朝

      陈朝(越南语:Nhà Tr?n),越南一个朝代。李昭皇禅位给陈煚建立了陈朝,至1400年国号“大越”,首都位于升龙(今河内)。因该朝君主姓“陈”,故史称“陈朝”。陈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在1400年,黎季犛废少帝自立为王,建立胡朝,陈朝灭亡。
  •   陈朝(越南语:Nhà Tr?n),越南一个朝代。李昭皇禅位给陈煚建立了陈朝,至1400年国号“大越”,首都位于升龙(今河内)。因该朝君主姓“陈”,故史称“陈朝”。

      陈一百七十多年的历史,在1400年,黎季犛废少帝自立为王,建立胡朝,陈朝灭亡。

      1209年,李朝将领郭卜造反进攻皇宫,高宗与太子李旵出逃。李旵出逃到陈氏势力范围内,后来娶陈李之女陈氏容,陈氏家族遂召集乡兵,协助太子平乱,高宗及太子得以安然返京。不久,李高宗去世,李旵登位。

      1211年,陈氏领袖陈嗣庆由于被段尚进谗指控对朝廷不利,加上听闻其妹陈氏容被谭太后虐待乃决意起兵。到1216年陈李双方平息分歧。不久,李惠宗患病,无法处理政务,大权遂由陈氏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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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24年,李惠宗传位给年仅七岁的次女李昭皇,自己成为上皇。1225年农历十月,陈守度安排陈承之子陈煚与李昭皇结成夫妇。十二月,上皇表明有意传位给昭皇之夫陈煚,不久,于1225年底,陈守度安排李昭皇禅让给陈煚,由此陈兴李亡,陈煚即陈太宗,又作陈日煚。

      第一阶段(从开国至1293年)

      陈氏王朝的第一阶段,被后世史家称之为该朝立国、建制、创立基业并步入强盛的时代。

      第二阶段(1293年至1341年)

      在第二阶段中,陈英宗、陈明宗、陈宪宗诸帝虽能继承祖业,但统治阶级生活荒淫,甚至出现内部争权,政局时治时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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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9年(开泰六年,二月改元开祐),明宗传位给太子陈旺(即陈宪宗,1329年至1341年在位),自任上皇。宪宗时期,上皇发动对外战事,于1334年(开祐六年)及1335年(开祐七年)亲征哀牢,又于1337年(开祐九年)派军攻破沱江地区的牛吼蛮。

      第三阶段(1341年至1400年)

      在第三阶段,出现奸雄弄权,豪族割据,民众起事频繁的局面,陈氏王朝遂步入衰微不振及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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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皇制度

      陈朝在政治上有一大特点,就是所谓“上皇制”,从陈太宗至其后有六代皇帝都是如此。即1258年陈圣宗(陈晃)即位,陈太宗(陈日煚)迁为太上皇(上皇在位时间:1258~1277年,以下同);1278年陈仁宗(陈昑)即位,陈圣宗为上皇(1278~1290年);1314年陈明宗(陈天明)即位,陈仁宗为太上皇(1314~1320年);1329年陈宪宗(陈旺)即位,陈英宗为上皇(1329~1357年);1372年陈睿宗(陈曔)即位,陈艺宗(陈暊)为上皇(1372~1394年);1398年陈少帝(陈)即位,陈顺宗(陈顒)为上皇(1398~1399年)。大体上皇帝居于首都升龙城,太上皇居于南方天长府(府治在古礼,今清廉县附近),“盖内以防篡弑,外以策国防”。

      据元朝越南籍官员黎澄著《南翁梦录》记载;“陈家旧例,有子既长,即使承正位。而父退居北宫,以王父尊称而同听政。……事皆取决于父,嗣王无异于世子也”。由此可见,所谓“上皇制”,是由禅位的上皇掌握实权。据认为,这种“上皇政治”的由来,是由于陈朝同中国元朝和明朝进行交涉,避免由皇帝(国王)直接出面,而以“上皇”的名义进行。

      宗室权利

      陈朝为了维持“家天下”、凡“宰相则择宗室贤能”独占,如太宗之叔守度,圣宗之弟光、日,仁宗之弟德晔,英宗之弟国瑱等,都是皇帝的近亲担任宰相级别的高官大吏。陈朝还规定,皇室的“婚姻不于异姓而于同姓”,即所谓“婚娶皆同姓”,使陈氏皇室宗族集团,成为保护陈氏皇帝宝座的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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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朝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加强了宗室成员在朝廷中的权力。以“天下者祖宗之天下,承祖宗之业,当与宗室兄弟同享富贵”为宗旨。1236年初,陈太宗“定大臣官衔:凡宗室入政府,或太师、太傅、太保、太尉,或司徒、左右相,皆兼授检校,特进仪同三司平章事”。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陈太宗还于1242年把地方行政机构从李朝时期的二十四路,定为十二路。置安抚使、镇抚使正副二员。在路以下又设大司社(五品以上)和小司社(六品以下)。1244年,又任命文臣为诸府路的官员,凡十二处。府有知府,路有通判,州有漕运使副,主漕运。县置令、尉、主簿。自1242年以后,陈朝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地方行政制度,地方受中央朝廷的直接领导,从而消除了自十世纪越南独立以来地方势力的分裂割据现象。

      实行科举

      陈朝通过科举选拔官吏,逐渐完善了科举制。陈朝初年(1227年)举行“三教(儒、道、释)”考试,以各承其业。1232年春,试大学生,分为一甲、二甲、三甲。越南科举制分甲第自此始,然年限未定,试法未详。此后,进一步完善科举制,确立了通过乡试、会试、殿试的所谓三级选拔官吏的制度。1247年大比取士,赐状元、榜眼、探花。越南封建王朝的所谓“三魁之选”自此始。陈仁宗定大比取士,以七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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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尚文教

      陈朝崇文教,为培养贵族子弟,于1253年正式设立国学院,塑周公孔子孟子,画七十二贤像,奉祀。选文臣从臣子弟入学,诏天下名士在国学院讲授五经四书。陈朝还设立国史院,撰修国史。

      制定刑典

      陈朝统治者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制订了新的法典——《刑书》,用严刑酷法惩治罪犯。犯盗窃罪者要受到砍手、刖足或是被大象蹴杀的酷刑。重罪犯人可能受到三种处罚:脸上黥字,罚去耕种公田;流放到沿海一带垦荒;极刑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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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农业

      经济方面,陈朝各代封建统治者都很重视农业的发展。越南的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发展农业必须重视水利建设。因此,陈朝在各路大力修筑河堤,从河的源头至海岸修堤,开掘沟渠,以防河水泛滥冲毁农田,并可得到排泄和灌溉之利,使稻谷旱涝保收。陈圣宗于1255年专设河堤正副使的官员,负责修筑与维修河堤。“岁以农隙,督军筑堤岸、掘沟渠,以防水旱”。在陈裕宗时,于1338年置劝农司、屯田使,以发展农业。

      为了扩大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王室宗亲的收入,陈朝允许皇亲国戚和国家一样可以开垦荒地,设立庄园。1266年,陈圣宗允许王侯、公主、驸马、帝姬,召募无地流民为奴婢,到沿海地区垦荒,立田庄。因而,在肥沃的红河三角洲设立了许多田庄。越南“王候有庄自此始”。陈朝于各路置田庄正副使进行管理。

      实行屯田

      越南从陈朝开始正式实行“屯田”制度。陈裕宗于1344年置劝农司,设正副屯田使,专司募民开荒。这种屯田垦荒,扩大了耕地面积,加强了农业生产,使屯田与国库田一样成为越南封建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屯田的耕作者实际上是国家的农奴或罪奴,还有大量的战俘,他们要向国家缴纳收成的全部或大部份。因而屯田垦荒,对越南封建社会的农业发展起过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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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土地

      在陈朝的统治下,越南农村公社成员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他们成为向封建国家缴纳租税和服劳役、兵役的主要承担者。据越史记载,1242年陈太宗曾规定:凡有田土的人丁须出粟纳税,一、二亩出钱一贯,三、四亩出钱二贯,五亩以上出钱三贯。田租一亩出粟百斤。无田者全免。

      随着经济的发展,到陈朝时期买卖土地已很普遍,甚至将“官田”卖给百姓做为私田。1254年,陈太宗“鬻官田,许人卖为私,一亩钱五镪(贯)”。这时,农村公社由于贫富分化,已出现私田。随着私有土地的发展,使村社土地所有制日趋瓦解,封建地主阶级日益成长。

      商业手工业

      陈朝时期随着农业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有一定的提高和发展。1230年,把京城升龙城划为六十一坊,置评泊司,促进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但由于基本上仍处于自然经济条件之下,使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还受到很大束缚。

      由于天灾和剥削的加重,越南各地经常发生饥荒,因而陈朝统治者仿中国封建王朝的“常平仓”,而于各路立“漕仓”,贮田租,以赈饥民”。

      民族文化

      陈朝统治时期,越南的民族文化又有新的发展,越南人使用“字喃”书写的作品盛行起来,越南在十三世纪以前,唯一通用的是汉字,官方的文件和书籍、诗歌、文章全都用汉字书写。越人为书写汉字方便而创作了“喃字”,或名“字喃”。其后,经过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到李朝时期(1009~1225)使用喃字书写已开始流行,到陈朝(1225~1400)进入盛行时期,喃字走上了正常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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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喃”字或“字喃”是“南国文字”的意思,它是仿照汉字创造出来的,借用汉字的结构,利用汉字的形声、会意、假借等形式,用来表达越南人的语言。例如汉文:“有三年读书时间”一句话,喃字写作“固读册”。在十四世纪,越南出现了一些用喃字书写的国语文学作品。朱文贞作《国语诗集》。韩铨善国语诗赋,在他的《披砂集》中也有许多国语诗。

      喃字的盛行是越南民族意识增强的体现。越南陈朝时期的封建民族意识已很强烈,陈艺宗(陈暊,1370~1372)于1374年甚至“诏诸军民不得服北人(中国人)衣样,及效占(占婆)、牢(老挝)诸国语”。这种狭隘的封建民族意识,已发展到排斥外来文化的程度。

      编纂史书

      在史学方面, 陈朝也开创了仿效中国封建王朝编纂本国史书的先河。 陈太宗(1225~1258)任命翰林院学士兼国学院监修黎文修为史官,编纂从赵陀(公元前207~前111年)至李昭皇(1224~1225)千余年的历史。在圣宗绍隆十五年(1272年)完成《大越史记》三十卷,是越南第一部用汉文编纂的正史。在这以后又经修补,最后在1479年后黎朝时期由吴士连编纂为《大越史记全书》,共十五卷,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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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兵制度

      陈朝封建统治者非常重视军队建设,实行征兵制,从禁军直到各路军都选民丁强壮者充当。陈太宗于1239年选丁壮为兵,定上、下、中三等,并且实行“寓兵于农”的政策,士兵轮流回乡耕田。1246年定诸军,选壮者充四天、四圣、四神军。陈朝设有严密的军事组织,对士兵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1253年设立讲武堂,进行军事演习。陈英宗于1296年春,“阅天下兵,使世为兵,不得入仕”。

      侵略占城

      越南陈朝以其比较强大的政治、经济实力为后盾,不断增强军事力量。从而使陈朝不仅打败了元军的三次征伐,而且还对占城和老挝发动了几次大规模的侵略。

      公元1305年,占城王制旻(阇耶辛诃跋摩三世)企图同陈朝通过“和亲”来缓和两国的关系,阻止陈朝的进一步入侵。1306年,陈英宗(1293~1314年)以其妹“玄珍公主嫁占城王制旻”,占王则以割让乌、里二州作为“聘礼”。陈朝于1307年将乌、里二州更名为顺州和化州(相当于越南的广治和承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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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7年占城王制死去以后,陈朝以占城新王制至“数反侧”为借口,陈英宗于1312年出兵侵犯占城,掠占王制至,“封其弟制陀阿婆粘为亚侯镇其地”。1318年秋,陈明宗遣惠武大王国瑱征占城,先是损兵折将,后由管天武军范五老纵兵从后路包剿,占军败走,擒获甚众。

      1376年冬,陈睿宗(1372~1377)领兵十二万,大举征占城。1377年初,在进攻占城王都阇槃城的战役中,陈军前后隔绝,遭占军截击,被占王制蓬峨打得大败,陈睿宗阵亡,大将杜礼、阮纳皆战死。在陈顺宗时期(1388~1398),于1388年冬,占王制蓬峨进犯清化等地,大将黎季犛奉命迎战失利。但占王制蓬峨在1390年初的一次水战中,因叛徒告密而阵亡,占军溃败。自此以后,占城(占婆)急剧衰落,并逐渐为越南所吞并。

      侵略哀牢

      陈朝为称霸中南半岛,对其西部邻国老挝(越史称哀牢或牛吼蛮)也不断发动侵略。陈英宗于1298年冬伐哀牢,损兵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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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1334年,陈明宗“亲率大军继进至黔州,军卢大振,哀牢望风遁去”。他特地诏随行的清化发运使阮忠彦在义安省襄阳县沈香村的山上磨崖刻碑纪功,碑文“字画掌大,深可寸许。”其辞曰:“皇越陈朝第六帝……受天眷命,奄有中夏,薄海内外,冈不臣服,蕞尔哀牢,犹梗王化。岁在乙亥季秋,帝亲帅六师巡于西鄙,占城国世子,真腊国,暹国及蛮酋道臣葵禽、车勒,新附杯盆蛮酋道、声车蛮诸部各奉方物,争先迎见,独逆俸(即哀牢酋名)执迷畏罪未即来朝。季冬,帝驻于密州巨屯之原,乃命诸将及蛮夷之兵入于其国,逆俸望风奔窜,遂降诏班师。”碑文所记“功绩”,正是越南封建统治者对外侵略、扩张的铁证。

      1329年冬,陈宪宗亲征牛吼,哀牢溃败。1336年秋,陈宪宗“欲耀武略城”,再次发兵征哀牢,但遭到伏击夹攻,死伤过半,大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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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语

      在第三阶段,出现奸雄弄权,豪族割据,民众起事频繁的局面,陈氏王朝遂步入衰微不振及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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