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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六世(英文名EdwardVI,1537年10月12日-1553年7月6日),名叫爱德华·都铎,是都铎王朝第三任君主,英格兰与爱尔兰的国王。他是亨利八世和第三个妻子珍·西摩的儿子。也是英格兰首位信奉新教的统治者。
相较于亨利八世和伊丽莎白一世的宗教改革,爱德华六世时期的宗教改革一直被忽视。爱德华六世继位时年纪尚小,期间的内政,包括宗教改革,先后由两个人主持,一个是萨默塞特公爵爱德华·西摩,另一个是诺森伯兰公爵约翰·达德利。这两个时期的宗教改革对英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萨默塞特时期的宗教改革措施
英国宗教改革是由亨利八世发起的,他创立了英国国教安立甘宗,成为英国教会的最高首领,确立了王权至尊。在亨利八世统治的后期,他一方面处死否认王权至尊的虔诚天主教徒,另一方面也同样处死否认传统天主教化体说的激进新教徒,力图在激进的新教改革派与保守的天主教势力中间维持一种平衡,走一条中间道路。这从他1545年12月对议会所作的著名演说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既谴责旧宗教的不宽容,也谴责激进带来的动荡与不安,并为它们之间的相互仇恨而担忧。亨利八世最大的愿望是看到英国生活在和平之中,能够避免宗教战争,但激进与保守势力之间的对立是如此尖锐,如水火不相容,这使得身体状况已明显不行的亨利八世也不得不做出某种选择。1546年12月,这位“非常病弱并且处于危险中”的国王召集大臣安排后事。他确定了爱德华、玛丽到伊丽莎白这样的继位顺序,并且任命了一个十六人的摄政委员会,由它统治直到爱德华年满十八岁亲政。1547年1月,五十七岁的亨利撒手而去,把王位留给了自己不满十岁的儿子,这就是爱德华六世。由于爱德华年龄尚小,所以大权落到爱德华舅舅赫特福德手中,他被封为萨默塞特公爵,并成为英国的护国主。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萨默塞特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开始在英国推行自己的宗教与社会改革方案。
1547年11月,爱德华六世的第一届议会开幕,原先的议会成员大约有三分之一仍在选。这届议会最重要的措施是通过了一项关于废除亨利八世叛逆与异端法的法令,这项法令取消了爱德华三世时期叛逆法的所有增加内容,但规定谁若是企图改变亨利八世遗嘱中所规定的王位继承顺序则为叛逆罪;同时,它虽然不再把布道时口头否定国王对教会的最高权威定为叛逆,但那些以文字或行动否决国王最高权威的人依然要受处罚,它还进一步规定对叛逆罪的告发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三个月之内,同时必须有两个见证人,除非被告自愿认罪。这项法令的通过使得英国朝着宗教宽容的方向前进了一步,但我们也必须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英国这样一个有着激烈教派之争的国度,取消了叛逆法,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一个维持社会安定的武器。除此之外,这届会议还通过了另外两个有关教会的议案。一项议案规定了主教选举的形式,教会必须选举由国王提名的候选人,如果在12天之内不予选举则会受到罚款乃至终身监禁的惩罚。另一项议案是附属教堂法案,它规定把亨利八世时期未被充公的附属教堂和教会学院收归国有。其实,这项法案早在1545年就已酝酿,后来只是由于亨利之死而暂时搁置,萨墨塞特掌权后又重新受到关注。从宗教的角度看,由于附属教堂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侵礼以及为死者做弥撒,这些旧礼仪自然激起了新教徒的敌意,但事实上最关键的原因还在于政府希望进一步把教会财产占为己有。该法案的措辞十分含糊,同时也有一些地方诸如牛津和剑桥的附属教堂未受到冲击。
1547年议会的召开及其所颁布的法令应该看作一个新的统治在英国的开端,它废除了亨利八世时期一些不受人欢迎的措施,以此来换取人们对新政体的一种支持。这届议会虽然使得新教在英国取得了合法的地位,但当时英国的宗教状况却极为混乱,有的地方采用天主教的宗教仪式,有的地方采用新教仪式,此后由于国外宗教人士纷纷进入英国,使得这儿成了一个各种学说与流派荟萃之地,当时路德派和加尔文派尚未产生重大影响,英国在宗教上主要受苏黎世影响,茨温利的学说在这儿很是流行。为了改变混乱的宗教状况,减少宗教战争的危险,有必要统一全国的宗教仪式。1548年1月,克兰默发了一个调查表给主教们,征求他们对弥撒本质的看法,结果各派意见纷呈,最后讨论的结果是由官方在1548年3月颁布的《布道集》规定下一个复活节开始使用。在这本书的拉丁弥撒中被加入了为圣餐作准备的英语祈祷词,它实际上铺平了通向英语祈祷书之路。《布道集》自然遭到了保守力量的反对,他们认为这违背了亨利时期的宗教精神。加德纳由于公开对抗而于6月被关进了伦敦塔,并一直在那儿度过了以后爱德华统治的岁月。但是我们也必须注意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英国民众对现在的激进宗教措施并不热情,它远不如以前的反教会主义那样深入人心,支持政府的主要是一些贵族与绅士,他们因为瓜分了教会的财产而不得不与政府休戚与共,一起对付保守力量以及教皇制在英国可能的复辟。
1549年可以看作英国在教义方面进行变革的开端。这年1月,议会通过了爱德华时期的第一部《划一法》,责成各种神职人员在祈祷时向教民宣读统一的公祷书。该《划一法》是英国宗教改革划一法中最为温和的一个。俗界人士如果仅仅拒绝参加礼拜并不受惩罚,只有那些干扰公共宗教仪式以及唆使教士采取其他礼拜仪式的教士,第一次将被剥夺其一个教职一年的薪俸,并判处六个月监禁,第二次则剥夺所有教职薪俸并判处一年监禁,第三次则判处终身监禁,但同时也规定大学或个人的礼拜可以采用希腊语、拉丁语、希伯来语或其他语言。该法令总的来说,除了规定使用公祷书外,并没有树立一个统一的教义标准。
与此同时,议会还通过了《爱德华六世第一祈祷书》,这本书大部分是克兰默编写的。克兰默本人具有较为激进的新教思想,他的本意是希望英国能够在茨温利的方向更进一步,反对化体说和耶稣在圣餐中真实降临的说法,否定对圣饼的抬高与崇拜。然而,他遭到了议会中保守力量的反对,同时由于当时英国已与法国及苏格兰处于敌对状态,这样它不能再激怒哈布斯堡的皇帝,以免遭到天主教势力的联合围剿。在这种形势下,克兰默本人通晓天主教与新教的宗教仪式,而且具有很高的英语素养,在新的祈祷书中他容纳了原先天主教的弥撒书,每日祈祷书,主教仪典书的内容,并从其他教派中吸取有益的内容,最终在英国首次统一了礼拜仪式。新的仪式总的来说对教士和俗人都有益,相对简洁,比如把原先的八项每日仪式缩减为只有早课和晚祷两种,但它当时也同样保留了许多过去的礼拜仪式,如为死者祈祷,丧葬圣餐礼、施洗时涂油和驱邪等。虽然作了妥协,第一祈祷书的通过还是经历了激烈的斗争,在宣读时有八名教界人士和三名俗界人士反对,但十二名主教和其他俗界人士都赞成,于是最终还是通过了。第一祈祷书在英国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它容纳了英国教会各种不同的因素,因而成了英国国教中后起的各教派联结的纽带,并且对以后使用英语的其他国家的教派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时间的考验证明了它是英语国家新教徒的共同财富。然而第一祈祷书在当时并没赢得应有的支持,支持天主教的人认为它在新教方向上走得太远,而许多新教徒则认为它保留了过多的罗马传统。
二、诺森伯兰时期的宗教改革措施
萨默塞特虽然在新教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其统治很快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宗教上反对力量的存在仅仅是一个方面,更为严重的危机出现在经济方面。由于农业歉收,导致物价飞涨,人民生活在贫困之中。而与此同时,由于羊毛纺织业的发展,圈地运动越演越烈,这进一步加深了原有的危机。1549年英国爆发了诺福克郡的凯特起义,这使政府大为恐慌。萨默塞特由于同情和犹豫而没采取什么措施,但其他贵族还是设法镇齤压了这次起义,凯特和50余名领导人被逮捕处死,沃里克伯爵更是通过镇齤压凯特起义增加了自己的实力和声望。动乱显示了萨默塞特在统治上的无能,更由于他损害了贵族与绅士的利益,遭到了其他权贵的一致反对。1549年10月他被一股倾向于天主教的力量拘捕,但是到了1550年2月,沃里克挫败了保守力量使萨默塞特复出,但他不再使用护国主这个头衔。在以后的岁月里,随着沃里克实力的增长,萨默塞特成了他通往权力之路的障碍,于是他经过密谋,在1551年发起进攻。他先是使自己被封为诺森伯兰公爵,然后煽动年幼的国王反对他的舅舅。10月萨默塞特被以叛逆罪逮捕,1552年2月他走向了绞刑架。萨默塞特其人具有新教倾向,他“真正痛恨迫害与恐怖”,他的统治“显示了宽容与对正义的热爱,而这与大多数他同时代人的虚伪与偏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英国史上,萨默塞特由于他所主张的宗教宽容政策,也由于他对下层民众疾苦的关心,被认为是一个超前于其时代的人。但他触犯了统治阶层的利益,故其悲剧命运也早已注定。然而,萨默塞特虽然被处死,在其统治其间,英国的新教事业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胡珀等著名新教活动家都曾服务于他,并且这一时期英国出版了大量的新教书籍。据统计,在萨默塞特任护国主期间,英国出版的394种新书中不少于159种是出自新教改革者之手。
诺森伯兰在自己的权力之路上,同样面临着对宗教的选择。他若是将英国宗教恢复到亨利晚年的状况,势必将导致天主教代表人物加德纳等人的复出,而他并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控制那种局势,再加上爱德华虽然年幼,但显然已是一个激进的新教徒,因而他经过考虑依然选择沿新教的方向前进。他小心地把天主教势力赶出枢密院,到1550年2月,有五名天主教势力代表人物被逮捕。在1550年及其以后,四名天主教主教被剥夺了主教教区,还有另外两个主教教区也因故空缺出来,而许多新教势力的代表占据了这些位置。里德利成了伦敦主教,胡珀成了格罗切斯特主教,新教势力在英国越来越强。但在新教化的过程中,新教阵营内部也产生了分裂与斗争,以克兰默,里德利为首的温和国教派和以胡珀为首的激进势力展开了斗争。1550年胡珀在任格罗切斯特主教时拒绝穿体现圣餐祭司观念的亚伦式法衣,也拒绝宣读带有“上帝和所有的圣徒帮助我”字句的就职宣誓书,最后被克兰默投入监狱,然而双方在当时的矛盾还不是很激烈,它们毕竟还面对着一个共同的敌人天主教。1551年3月,这场斗争以胡珀的屈服而告终。
差不多与此同时,新教徒对天主教势力再次发动进攻。1549年第一祈祷书公布以后,一直遭到激进新教徒的指责,而现在似乎是改变它的时候了。1552年英国通过了一部新的《划一法》,它比前一部《划一法》更为严厉,希望增大压力以使人们接受宗教改革的法令。它规定在星期日和节假日不去参加公共礼拜的人将被开除出教,而那些参加规定礼拜仪式以外的礼拜的人第一次将被处以六个月的监禁,第二次一年,第三次则将受到终身监禁的处罚。同时议会对第一祈祷书作了修订,修订后的版本为《爱德华六世第二祈祷书》,它包括1549年第一祈祷书和1530年弥撒规则书的内容,但做了较大变动,它主要是由克兰默与里德利所拟,并得到了布瑟和彼得·马特的帮助。相对于第一祈祷书,第二祈祷书取得了一种**性的进展,虽然它的祈祷仪式还依然保持着克兰默一贯诗一般的华美,但这本祈祷书试图确立的仅仅是那些源于《圣经》的崇拜仪式。第二祈祷书中一些措辞有了改变,比如原先的祭坛被改为圣餐桌,同时教士的法衣被规定为只能是宽大的白色法衣,原先具有天主教色彩的驱邪仪式和涂油仪式全部被取消,它沿着新教方向大大迈进了一步。
当时教会法规状况也极为糟糕,由于否定了教皇的权威,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原有教会法规的基础。亨利八世曾任命一个委员会对此进行改革,但却以失败告终,而今这种状况无疑将影响英国宗教改革的进程。1552年5月各地主教聚会坎特伯雷,讨论克兰默编纂的《主教书》和爱德华六世时代的《布道集》中的一些观点,写成了四十五条款,递交枢密院,11月在枢密院获得通过,但建议作了一些修改。克兰默修改后最终拟成《四十二条信纲》,概括性地全面阐发了英国教会的信仰原则,从教义上肯定了国教的地位。从教义上看,《四十二条信纲》主要是处在罗马与再浸礼派中间,而不是处在罗马和加尔文宗或路德宗之间,它既反对中世纪落后迷信的教条,也反对极端的再浸礼派的观点,其中一些条款十分接近或直接借用于《奥格斯堡信纲》。1553年6月12日国王正式签署了《四十二条信纲》,虽然以后不到一个月爱德华的统治即告结束,但它却为以后的《三十九条信纲》打下了基础。
三、爱德华六世宗教改革影响透
爱德华六世的宗教改革产生了两方面重要的影响,首先他使英国的宗教改革带上了明显的新教色彩。这主要体现在这一时期颁布的《爱德华六世第一祈祷书》、《爱德华六世第二祈祷书》和《四十二条信纲》中,它们开始逐步承认路德的因信称义说,认为人们只要虔诚地依照《圣经》信仰基督,就可以被上帝所接受和承认,灵魂因此得救,成为“义人”,同时也承认加尔文的“预定论”和“拣选说”,认为上帝在创世前已选出那些脱离惩罚与诅咒的人,使基督领导他们获得永久的解脱。正是由于这些特征,不少学者认为,这一时期英国国教安立甘宗才正式确立,当然这种提法是侧重于一个教派所拥有的理论体系上。笔者认为,要想完整地理解爱德华时期的宗教状况,应该注意到爱德华统治前期与后期的差别,前期他更多地继承了亨利八世的一些宗教政策,还没有完全脱离那种持中于新教与主教之间的痕迹,后期则更多地倾向于激进的新教一端,当然,这中间并无一个明显的分界线。也正是由于这种双重性,爱德华时期一方面从宗教理论上进一步完善了亨利八世开端的英国宗教改革,形成了一个英国的新教教派安立甘宗;另一方面,它的激进也孕育了英国最早的清教徒,清教的星星之火预示了以后的纷争与动荡,因而无论对国教还是对清教来,爱德华时期的宗教改革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爱德华六世宗教改革所产生的另一重要影响是英国日常宗教生活的变化。亨利八世改革期间,从民众的宗教生活来考察,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大变化,而爱德华时期一系列法令以及两个祈祷书的颁布,则改变了这种状况,这主要体现在礼拜仪式的革新上。它体现了三个新的趋势:首先是简洁化,中世纪的礼拜仪式异常繁琐,各种仪式规则数不胜数,以至于“许多时候找到要宣读的规则所需要的时间比找到后宣读的时间还长”,爱德华时期则对各种繁琐重复的部分进行了简化。其次是公众化,它改变了中世纪礼拜时那种教士高高在上主持,民众仅仅在一边充当观众的状况,使得礼拜仪式日益走向公众,公众能够参加到礼拜仪式中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又导致了第三个新趋势即英语化,礼拜方式逐渐开始用人们能够理解的本国语言进行,这样民众才能做到真正的参与。这些新变化较亨利八世时期无疑是一个进步。
爱德华时期推行新教改革后,教士们的反应因人而异,因地而异。新体制一个最受欢迎的措施就是对教士独身规定的废除。成百上千的教士结了婚,虽然这一点并不能就证明他们倾向于新教信仰,但至少也不表明他们还维系着旧传统,因为传统的天主教看法认为结婚的教士不是好教士。除此之外,还有很多迹象表明官方的运动得到了服从,各地的圣坛逐步让位于圣餐桌,虽然旧的圣坛往往被小心的保存好,以防万一,各地的教士也开始采用新的祈祷书,虽然官方的命令的祈祷书必须毁灭并不能得到实施,那些与法令相违的给死人进行祈祷的小教堂也迅速地消失了。从社会民众来看,改革在全国各地所激起的反应是不一样的,那些与欧洲大陆有着密切联系的地区,诸如伦敦与东南地区,绝大部分人支持改革,而在英国北部与西部,大多数人则仍保留着旧的宗教传统,他们也并非是忠于罗马,而是这种旧的宗教传统其时依然对维持社会稳定和维系心理平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必须看到,由于爱德华时期的宗教改革逐步走向激进,确实给社会带来了动荡,从当时的历史记载来看,可以说大多数人漠视或敌视激进的宗教改革,尤其是对教会财产的进一步掠夺,爱德华把亨利时代免予充公的礼拜堂和其他宗教团体产业予以没收,同时在禁止偶像崇拜的借口下,许多教区的教堂也遭到严重破坏,而这些被掠夺的财产大多数流入到当时的当权者手中,这不仅严重损害了新教在大多数人心目中的形象,在一些地区甚至激发起骚乱。在许多保守的教会人士看来,社会的动乱与教会的危机是紧密相连的。由于宗教改革者过于强调平等和“人类的兄弟关系”,贫富之间各安其份就不再可能,这势必动摇现存社会的稳定性。要想摆脱这种社会危机,就只有回复到过去的状况,包括重新恢复教皇的权威,虽然这会损害一些英国的民族利益,但比起教会独立而带来的动乱后果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因而,正是爱德华时期的实践使得许多亨利派重新转变为教皇派,他们成了日后玛丽恢复天主教的主要依靠。对于广大民众来说,很难肯定宗教改革为他们带来了什么利益,恰恰相反,整个熟悉的宗教生活似乎彻底地变了样,祈祷的语言不同了,祈祷的仪式改变了,神坛被推翻,圣像被拿走,往日的神圣如今成了笑柄。面对这种状况,我们不禁想起一位史学家所提出的疑问:“传统的制度化为乌有、人民备受痛苦,道德沦丧和社会混乱导致了我们国家的分裂,面对这一切,善于思考的英国人一定会在脑子里划一个问号,他们从宗教改革中得到了什么?”
爱德华六世宗教改革其主要举措虽然是由萨默塞特与诺森伯兰先后实施,但爱德华六世本人的作用也不应忽视,这位被称为“上帝之子”的王子出生后,亨利八世为他设计了良好的教育计划,当时的剑桥学者理查德·考克斯正式负责爱德华的教育,而剑桥的希腊语教授约翰·切克则被任命为指导老师。这两人都是具有伊拉斯谟传统的人文主义者,他们的教育对日后爱德华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此外,亨利晚年所娶的最后一个妻子凯瑟林·珀尔也是一个新教的拥护者,在她的身边聚集了一批具有新教倾向的学者,这样在宫廷内部形成了一个具有新教氛围的圈子,这对于在这儿长大的爱德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当亨利八世去世时,爱德华还不到十岁,这时围绕在他身边的都是一批具有新教倾向的大臣,在这种环境下,爱德华也逐渐形成了激进的新思想,作为一名坚定的新教徒,爱德华本人坚持禁止玛丽进行她个人的宗教仪式。当然,由于其时爱德华年龄尚小,我们不能把这一时期的改革全部归因于他。但是,作为一名处在国王位置的狂热的新教徒,他对改革的进程无疑起着影响,诺森伯兰时期英国向着新教方向急进也无疑与他有着密切的关联,只是由于他的早逝,使得他的许多计划未来得及实施。作为一名君主,爱德华六世自然不好与他的同父异母姐姐伊丽莎白一世相提并论,但作为一名真正激进的新教徒,他所具有的宗教情绪却在英国历史上打下了一块抹不去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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